2014年8月12日 星期二

佛陀罵人


參研佛理、打坐壁觀,是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因此有人說我是「修道者」,我也不好反對,畢竟這是多數人眼中既定的「外在印象」。

至於「修道者」給人的「印象」,用儀態端祥、慈眉善目、波瀾不驚、和光同塵來形容,相信很多人都不會有異議;然而相對於這種「印象」,我不僅寫文章罵人,現實生活中遇見不平之事,或者與人議論對方卻擺爛、不講理時,我也會罵人,尤其對方仗著人多勢大、想以多欺少恃強凌弱時,我罵得更兇。於是妻子便拿話酸我:一個煉氣修道之人也會這樣挑豎著眉毛罵人麼?

妻子和我都沒有任何宗教信仰,不過我自幼即對宗教思想有著莫大的興趣,進過教堂做禮拜、上過神學研經班、跟著師父讀經,手上從《新舊約聖經》、《聖經後典》、《死海古卷》、《摩門經》、《古蘭經》、《聖訓》、《瑜伽論》乃至《道藏》、《大藏正》等各教經典,加上相關研究與疏義籍冊,少說也有數百本;我的另一半則不同,她不但對宗教乃至崇拜信仰無甚興趣,宗教方面的哲學或神學理論更是如同系外行星般遙遠,有時夫妻倆聊天時涉及到哲學或思想等相關方面話題,她為了瞭解其中的思維辯證體系或過程,也會耐著很大性子聽我反覆往來剖析與解釋,但其結果就是無論我怎麼說,她也仍是「霧裏看花」、收穫有限。

或許佛家的這種辯證理論,對她這個數學系畢業的人來說,太過複雜與幽玄了吧。

因此,當妻子用修道者該不該罵人的話問我時,我不從佛教哲學法理上去同她辯論,而是反問她:君知「不動明王」否?

尋常對話中橫空來句或來段文言文,用以製造突兀違和的一種「笑果」,是我與家人生活上的一種調劑,不只對妻子如此,家中的狗女兒也一樣看待──最近一次是在帶她外出並大小解時,只見她在田埂旁草叢堆中的一坨大便側近徘徊嗅聞了半晌,我想起前一天她就在這兒上過大號,於是對她說道:「此非足下昨日之所遺者乎?」只見她側歪著頭瞅了我一下,雖然平常便對她無話不說、因此有些言語她一聽就明白我們的意思,但這種文言她肯定不知所云,所以我又接著補了句白話:「我是說…這難道不是閣下您昨天放的屎嗎?」話才說完,她便低著頭從我腳邊跑了過去,我追在後頭喊道:「不要以為我沒看到妳偷偷的一臉壞笑嘲笑我喔!」也就是說那坨大便肯定不是她的。

話歸原題。

「不動明王」者,為密宗「五大明王」之一,佛教中的護法菩薩,有「正法輪」與「教令輪」二身──正法輪現菩薩之真實身、教令輪現明王之忿怒身。在不同的經典中,不動明王的稱號也有差異,如《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道場念誦儀軌》中,正法輪身稱「大日金剛波羅蜜菩薩」、教令輪身稱「大日不動金剛」;《仁王經儀軌》引不空三藏所持之梵本《金剛頂瑜伽經》內文、以及《菩提心五本義》中,正法輪身稱「大日轉法輪菩薩」、教令輪身稱「大日不動金剛」;《秘藏記》中,正法輪身稱「大日般若菩薩」、教令輪身稱「大日不動尊」等。

大日金剛,圖片來源:《藏傳佛教眾神》故宮博物院編【紫禁城出版社】


案:「正法輪身」為住於菩薩以正法度人之真實身,「教令輪身」則為受佛之教令現忿怒形、摧伏淫剛眾生之身。至於「五大明王」分別者何,依經文所記:「不動金剛」為受中央「大日如來」教令,示現二臂之威怒形貌,降伏一切鬼魅惑亂之明王;「降三世金剛」為受東方「阿閦如來」教令,示現四頭八臂之威怒形貌,降伏正法之大自在天魔眾之明王;「軍荼利金剛」為受南方「寶生如來」教令,示現八臂之威怒形貌,降伏行疾疫、惱害人之一切阿修羅、諸鬼神之明王;「六足金剛」為受西方「無量壽佛」教令,示現六足之威怒形貌,降伏興惡風雨害有情之一切毒龍之明王;「淨身金剛」為受北方「不空成就如來」教令,示現四臂之威怒形貌,降伏奪人精氣之一切藥叉之明王。

可見,分居中央與東西南北──五大方位的「五大明王」,皆是展現忿怒外形以威懾降伏邪魔外道的「怒目金剛」;妻子指陳我的「挑豎眉毛」,於此在佛教典籍中可說是有憑有據了。

不過我以不動明王為引,並不只是因其為諸明王之王、五大明王之主尊,而是不動明王為大日如來之化身,故又名「大日大聖不動明王」;另據日本密教之「台密」(即最澄傳入之「天臺宗」)說法,大日如來與釋迦牟尼實為同一佛,而差別在大日是「法身」、釋迦為「應身」──故綜合以上所述得知,不動明王即大日如來即釋迦牟尼佛。

於是我從書房架上取來《中阿含經》翻至第五卷〈成就戒經〉,經文故事如是說:

佛與弟子們在舍衛國勝林給孤獨園中,一日尊者舍梨子(即後來被譽為佛陀十大弟子中「智慧第一」的舍利弗、又譯作舍利子)對諸比丘分享自己的證悟心得:「若比丘成就戒、成就定、成就慧者,便於現法出入想知滅定,必有此處。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摶食天,生餘意生天中,於彼出入想知滅定,必有此處。」其中,「想知滅定」,又作滅受想定、滅盡定,此「定」厭離想、受之散動,而無想、受等心所法,住於無心位,為九次第定中之最高定;「必有此處」,即「有此道理」之意。所以整句話就是說,倘若有比丘能夠成就「戒、定、慧」三學,便能在現實生活中自在出入於無心位之最高定境界,這個道理是必然存在的;如若不能於現實生活中參透而成就大智之境,那麼在身殞命終後,經過欲界諸天而生為以意、思存在的天眾時,由此而自在出入於無心位之最高定境界,也必然有此道理。

這時人群中另有一名「尊者」(智德尊崇之人)烏陀夷,當下質疑道:「尊者舍梨子!若比丘生餘意生天中,出入想知滅定者,終無此處。」也就是公開反對舍利弗「必有此處」之說。

舍利弗只好一而再、再而三地重複先前所說的話告誡諸比丘,而烏陀夷同樣一而再、再而三地反駁舍利弗的言論。舍利弗見烏陀夷再三非議自己說的話,其他比丘也無一人出來表示贊成自己的意見,於是便跑去師父釋迦牟尼那裏。隨後,烏陀夷與其他比丘也來到了佛陀座下,與舍利弗相對、分別坐在佛陀的兩側。接著,舍利弗把自己先前對眾人的話在佛陀面前重新說了一遍,烏陀夷也同樣當著佛陀與眾比丘的面把反對的話又說了一遍,舍利弗再三告知諸比丘「必有此處」,烏陀夷也再三反駁稱「終無此處」,於是舍利弗便想:既然這名比丘在世尊面前不斷地批評我所說的全是廢話,而在場其他比丘竟也無一人公開支持我的說法才是正理,那麼我就從此閉口不說好了。

佛陀見舍利弗沉默不語,遂轉過頭問:「烏陀夷!汝說意生天為是色耶?(你說意生天是有形物質的色界諸天嗎?)」烏陀夷回答:「是也,世尊!」

這一問一答在《南傳大藏經‧增支部經典三‧五即‧一百六十六》中的漢譯則為:「優陀夷!汝信意成眾為何耶?」以及「大德!是諸想所成之無色諸天。」意思上有些不同,優陀夷(即烏陀夷)對意成天(「意成眾」為意成天之眾的意思,而意成天即意生天)的理解成了「無色界之諸天」。然而無論漢文如何譯,經文中烏陀夷對意生天的見解必然是錯的,這一點倒可以肯定,因為佛陀之所以這麼問,便是藉此讓在場眾人瞭解烏陀夷的程度究竟在哪一等級,如果連意生天的境界為何都沒弄明白,那麼他反駁舍利弗的話豈不全是胡說八道?

因此烏陀夷話才說完,佛陀立刻便「面呵」──當面呵斥烏陀夷:「汝愚癡人,盲無有目!以何等故,論甚深阿毗曇?」

「愚癡」翻成現在常用的白話就是「愚笨」、「笨蛋」以及「癡獃」、「白癡」的意思,而「阿毗曇」指的是佛陀在世時對法的精確釋義、概括與總結;故而整句話大意即:你這個笨蛋白癡、睜眼的瞎子,有什麼資格去和人談論深奧的佛法真理?!

烏陀夷被佛陀聲色俱厲的斥責之後,「內懷憂慼,低頭默然,失辯無言,如有所思。」低著頭沉思不語。

而佛陀罵完了烏陀夷,回過頭來又罵了一直在旁服侍的阿難尊者:「上尊名德長老比丘為他所詰,汝何以故,縱而不撿?汝愚癡人,無有慈心!捨背上尊名德長老。」喝責阿難:像舍利弗這般無上尊崇、德高望重的長老比丘被他人無理詰問非難,你為什麼任由這樣的事發生而不出面糾正?你這個愚昧癡頑的人呵,一點慈悲心都沒有!居然背棄無上尊崇、德高望重的長老比丘於不顧。

釋迦牟尼罵過二人後,接著對在場的諸比丘說道:「若比丘成就戒、成就定、成就慧者,便於現法出入想知滅定,必有此處。若於現法不得究竟智,身壞命終,過摶食天,生餘意生天中,於彼出入想知滅定,必有此處。」將舍利弗先前所說一字不改地覆述了一遍,等於是完全贊同了這番話。言畢,佛陀隨即進入禪室冥想靜坐。

故事說到這裏,我要表達的意思就很清楚了:「汝愚癡人」!瞧見沒?佛陀不但會罵人,而且還罵得很難聽哩。

 
佛陀當面大罵「汝愚癡人」的例子,佛經中其實不只這一處,不過在談到這點之前,先將〈成就戒經〉故事看完,因為接下來的內容很有意思……

挨了一記痛罵的阿難尊者,見老師走進了禪室,便去找到了坐在比丘群中的另一名尊者──白淨,說道:「是他所作,而我得責。尊者白淨!世尊晡時必從禪室出,至比丘眾前,敷座而坐,共論此義,尊者白淨應答此事。我極慚愧於世尊所及諸梵行。」

開頭兩句翻成白話即:「事情是他做的,而我卻跟著被罵」。瞧!!連修悟、道行皆在一般僧眾之上的「尊者」──阿難,遭老師責罵之後,竟也會去找別的同學訴苦、埋怨、替自己抱不平!由此可見《阿含經》這樣的原始佛教經典中的文字記述是多麼的平實、多麼貼近人性,既不矯飾與做作,也少了如後出經典的文學性之鋪排渲染,而這樣的事理描述在被歸類為「小乘佛教」的原始典籍中可說不勝枚舉;而《阿含經》除了如實記載佛陀的日常生活、應機說法與原始僧團中發生的重大事件以及諸大弟子的言行事蹟外,還旁涉印度當時社會風俗、政治經濟、各種宗教與哲學思想等多個面向的現況,因此在向來印度歷史文獻極其缺乏的情形下,《阿含經》作為宗教暨歷史研究之珍貴資料,也就愈發顯得重要了。

回頭看到阿難劈頭先抱怨了兩句,然後才稱呼白淨尊者名號,說起正事:「待會到了晡時(即申時,下午三點至五點)時分,老師從禪室出來,必會趁所有弟子俱在的這個場合,將剛才所發生的事提出來討論、給大家上一課機會教育,到時還請尊者白淨您替我出席應答老師的提問,因為我實在極其慚愧、無臉出現在老師與諸位同修的同學面前。」

可見阿難抱怨歸抱怨,其實還是相當清楚自己的過錯,不然也不會羞愧得沒臉見人了。

那麼,阿難究竟做錯了什麼?

當時追隨佛陀而形成的僧團,少說也在數百人之上,而一個老師要面對如此眾多的弟子,縱使釋迦牟尼已是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無上正等正覺)的「聖者」,但他也仍和普通人一樣、一天只有二十四小時,不可能一一處理所有弟子們的問題或彼此之間的爭執與是非對錯;因此,比丘中有長老、有尊者,其作用便是在僧團中發揮領導、教化、解決紛爭──相當於「學長」或「助教」之位階者,中國不是有句古話叫「有事弟子服其勞」嘛?阿難既身為尊者,就該出面排解僧團之中的爭執,替老師分憂解勞才是呀,此為其一。再從佛陀斥責阿難的角度來看,顯然在佛陀的心目中,阿難的證悟等級即使達不到舍利弗的高度,起碼也遠在烏陀夷之上,其智慧的澄明以及言語的份量,是足以駁斥烏陀夷的謬論而令舍利弗之論得到有力支持的,既然如此,身在爭論現場、卻不當下出面主持公道,讓這樣的「小事」最後還得煩勞老師出手,可謂古井無端生波、連佛陀都難免心頭有火,愈是身邊親近之人愈要以更高標準要求、其身分地位愈高其肩負責任也隨之愈大,因此阿難挨的這頓罵真是一點都不冤枉也。

接下來的情形果然如阿難所言,佛陀從禪室出來,取過坐墊鋪好就座,與眾弟子面對面席地而坐,卻不見阿難身影,此時佛陀心中有數、已然洞悉其中緣故,於是轉向人群之中的尊者白淨問道:「白淨!長老比丘為有幾法,為諸梵行者愛敬尊重?」

先前舍利弗與烏陀夷的辯論以及烏陀夷、阿難的遭到斥責的這些事,必然在佛陀禪室靜坐的期間於眾弟子中傳遍,是以佛陀也不囉嗦、把大家都已經知道的事拿出來再講一遍,而是另闢蹊徑,改以問答的方式,教白淨尊者應答並列舉:身為比丘中的「長老」,具有哪幾種修為成就,因此而受到眾修行者的敬愛與尊重?

白淨回答說有五種:一‧修習禁戒,守護從解脫,又復善攝威儀禮節,見纖芥罪常懷畏怖,受持學戒;第二‧廣學多聞,守持不忘,積聚博聞,意所惟觀,明見深達;第三‧得四增上心,現法樂居,易不難得;第四‧修行智慧,觀興衰法,得如是智,聖慧明達,分別曉了,以正盡苦;第五‧諸漏已盡,無復有結,心解脫、慧解脫,於現法中自知、自覺、自作證成就遊──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已辦,不更受有,知如真。簡言之,即:持戒、多聞、禪思、智慧、漏盡。

其中「漏盡」Āsravakṣaya Kṣiṇāśrava一語,為達到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清淨,以聖智斷禁一切煩惱的意思;《維摩詰所說經‧佛國品》中有云:「八千比丘,不受諸法,漏盡意解」,僧肇注曰:「無著之道,於法無受無染,漏盡九十八結;漏既盡,故意得解脫,成阿羅漢也。」

清代畫家李瀛所繪之詩人王維像;王維,字摩詰,典故即出自維摩詰之名


換句話說,白淨所列出的這「五法」、五種修為,即是證得「阿羅漢果」境界的衡量標準。那麼,師徒倆在眾人面前一問一答,說的這位「阿羅漢」又是指誰呢?

自然就是那位先前遭到「無理」對待的舍利弗了。


故而佛陀在白淨闡述「五法」語畢之後,接著點頭說道:「如是!如是!」正是如此!正是如此!舍梨子比丘受持學戒、廣學多聞、得四增上心(初禪、第二禪、第三禪、第四禪之四禪定)、修行智慧、諸漏已盡,而「成就此五法,汝等應共愛敬尊重」。也就等於公開表明並宣告:舍利弗是佛陀所印證認可的在世「阿羅漢」!


話說至此,佛陀要表達的意思便顯而易見了,既然舍利弗已是證得阿羅漢果的「覺者」,那麼他所宣講的修證之道以及禪悟之境,即是真實確立之法理,再無疑義;反過來說,這也就明白表示,烏陀夷所高唱的反調,根本就是沒見識的胡說八道。


所以,佛陀罵烏陀夷「汝愚癡人」,指的是烏陀夷思想昏愚、昧於事實,癡迷、執迷不悟自以為是;罵阿難「汝愚癡人」,指的是阿難頭腦愚鈍,惑於顧及情面這般皮毛小事,以致沒能即時出面指正「尊者」的謬誤言行,任由烏陀夷持續散布似是而非的論調去迷眩惑亂和他一般見識乃至更低層次的佛門弟子。


至於罵人「汝愚癡人」,看上去罵得很兇、罵得很難聽,但從經文描述的故事前後來看,佛陀所嚴詞斥責的,其實是人的想法、思維模式與見解,而非作人身攻擊。


且看《阿含經》中對「愚癡」一詞的另一種說法,《長阿含經‧卷十七‧沙門果經》阿闍世王對佛陀自言:「我為狂愚痴冥無識」,因此「愚」即「狂愚」,「癡」即「痴冥」,合此二者即為「無識」──這就是說一個人不懂得自省,以致昧於事實、滿足於自我想像之中,甚而自吹自擂、自以為得意,渾然不知自己才是被自己所製造的假象所迷惑的錯誤的一方,因此從客觀的角度看來,這人就是「無識」、沒見識。


佛陀在典籍其他記載中當面呵斥「汝愚癡人」,也是與此同一邏輯。


佛在《中阿含經‧卷十三‧說本經》中罵阿夷哆「汝愚癡人」,是因為阿夷哆順著佛陀對未來的預言,而在眾比丘中公開宣稱自己將於未來人類壽命達到八萬歲時,轉世生為以「螺」為名號之「轉輪王」,於是遭佛陀訶責:「應更一死,而求再終」,頗有孔子「未知生,焉知死」之況味,也就是但求一生致志勤修、以達圓滿智慧,至於死後之事且等死後再說的意思;此佛陀訶語亦可參見《大正藏經‧阿含部‧佛說古來世時經》:「當以一生究成道德,而反更求周旋生死,言我來世為轉輪聖王,貪於七寶,千子勇猛,然後入道。」


佛在《中阿含經‧卷五十四‧阿梨咤經》中罵阿梨咤「汝愚癡人」,是因為阿梨咤少時即能憶誦「經、律、論」三藏,然而此人聰明有餘卻智慧不足,無法證悟正道,從而妄加曲解、顛倒佛法,然後到處亂講──此處故事亦可參見《五分律‧卷八》有更為詳細的記載。


佛在《中阿含經‧卷五十四‧嗏帝經》中罵嗏帝比丘雞和哆子(嗏帝,比丘名;雞和哆子,漁夫、殺魚人之子,見《南傳大藏經‧中部經典一‧愛盡大經》)「汝愚癡人」,是因為嗏帝顛倒受解之義、受解之文,散播惡法,不僅誣謗於佛、傷害自己,也是在誤導、傷害他人,為有智有識之梵行者所不喜。


佛在《中阿含經‧卷六十‧箭喻經》中罵尊者鬘童子「汝愚癡人」,是因為鬘童子的捨本逐末、妄圖刻舟而求劍,以「世有常、無常,世有底、無底」等十條「超經驗」問題詰問佛陀,根本顛倒了佛對於「形上學」的「實證哲學」理論和說法,並自以為是地在眾比丘面前公然要求佛陀對自己的拘泥見解給出明白解釋與交代、否則便要「放棄修學而將還俗」(見《南傳大藏經‧中部經典二‧摩羅迦小經》),本故事亦可參閱《大正藏經‧阿含部‧佛說箭喻經》。


佛在《雜阿含經‧卷四十一‧一一三八》中罵阿難的弟子槃稠以及大目揵連的弟子阿毗浮「汝愚癡人」,肇因於摩訶迦葉向佛抱怨並非自己不替老師分憂解勞,為諸比丘說法教誡、闡述義理,而是這些年輕的再傳弟子們自認為對佛法的見識超越其他人,並且在同儕間叫陣吹噓、互別高下,把長老們的教導全當作了馬耳東風;於是佛陀將其中情節最為嚴重的槃稠和阿毗浮喚至面前,痛斥二人違背教誨,將佛所說用以「自調伏、自止息、自求涅槃」的「十二部經」(或稱「十二分教」),淪為爭論彼此間見識孰高孰多、孰優孰勝的工具(同事亦可參見《南傳大藏經‧相應部經典二‧迦葉相應‧教誡(一)》),以及《大正藏經‧阿含部‧別譯雜阿含經‧卷六‧一一三》)

以上列舉為佛所呵責的是僧眾在思想、見解上的執迷、偏惘及愚妄;接下來看到的則是比丘們在行為上的謬誤與偏差,話雖說如此,但錯誤的行為其實亦根源自思想的錯誤。

例如佛在《雜阿含經‧卷四十九‧一三二○》中罵那伽波羅比丘「汝那伽波羅愚癡人」,乃因僧團有規矩云「師不入室,弟子不得在前入房而先眠睡」(見《大正藏經‧阿含部‧別譯雜阿含經‧卷十五‧三一九》同故事),於是取來坐墊拆開、將裡頭的野蠶絲反露在外,然後披在身上,扮作野鬼在路邊喊著:「摩鳩羅鬼來了!摩鳩羅鬼來了!」驚嚇佛陀,以為可以用這種摩竭提國人嚇止小兒夜啼的方式,讓老師早早回房睡覺;而這般愚蠢且幼稚的惡作劇,當下遭到佛陀的正色訓斥「汝愚癡人」,可說全在情理之中、毫不奇怪。

此外在律藏經典之中,由於僧人破戒犯律而被佛陀呵斥的例子,那就更多了。

譬如《十誦律》,其卷一記載,須提那加蘭陀子剃髮著法服而成比丘後,卻接二連三跑回家去和妻子行房,行婬破戒後又愁苦憂悔,以及憍薩羅國有阿練若比丘用飲食誘引雌獼猴發生人獸交,後來慚悔卻被母猴抓破耳鼻毀容,分別都遭到了佛陀呵罵「汝愚癡人」(此二事亦可見《五分律》卷一);其卷二十一記載,長老優波斯那婆檀提子為了能夠迅速建立自己的僧團,將所收弟子才剃度滿一年,便升格成為和尚替信眾受具足戒,根本違反了佛陀所立之受比丘戒滿五年並通曉戒律、而後方能為和尚阿闍梨(老師、教授之意)的規定,遂為佛陀面斥「汝愚癡人」;其卷二十三記載,僧眾共約彼此不相問訊、互不交談、禁戒一切口語,是以為佛陀見呵「汝愚癡人」,此舉無異如冤家一般而共住一室,竟還有臉說這樣叫「安樂住」、有資格稱修行比丘?

至於在《五分律》中,更有二十餘處佛呵「汝愚癡人」的紀錄。《四分律》雖無「愚癡人」之說,卻仍有佛陀以「愚人」或「癡人」斥責的記載;同樣的,從《阿含經》到《十誦律》、《五分律》等,亦有「愚人」、「癡人」之呵,零零總總加起來至少數十餘處,這裏就不一一詳舉細說了。

此外,不光佛陀會罵「汝愚癡人」,其弟子也會用「汝愚癡人」罵人,如《十誦律‧卷六十‧七百比丘集滅惡法品》中,長老梨婆多呵斥上座弟子,以及《五分律‧卷五‧初分捨墮法》中,長老比丘呵責跋難陀……等。
 
據《中阿含經‧卷五十三‧大品癡慧地經》載,佛對諸比丘闡述「愚癡法」,言道愚癡人有三相:愚癡標、愚癡像、謂成就愚癡人說愚癡也,蓋因愚癡人思惡思、說惡說、作惡作,是以愚癡人說愚癡也,故而愚癡人於現法中,身心受三種憂苦:擔心畏懼別人說自己壞話、擔心畏懼受到嚴刑治罪、擔心畏懼自己不得善終,以致墮入無邊地獄、輪迴於無盡痛苦之中。

另外佛在《增壹阿含經‧卷五‧不還品‧七五》中告誡諸比丘而說偈云:「愚痴之所染,眾生墮惡趣;當勤舍愚痴,便成阿那含。」縱觀此品說法,愚癡和貪婬、瞋恚、慳貪,乃是致令眾生墮入惡道輪迴的四種迷障與毒害,然而只要能勤於修持自省、捨離此四毒之意念,便可證得「阿那含」──聲聞四果之第三果,意譯作不還、不來、不來相,為斷盡欲界煩惱之聖者名,此聖者未來當生於色界、無色界,不再生回欲界,故曰不還。

可見眾生本自愚癡,以此煩惱自擾、糾結自迷,因而佛陀只得現忿怒相、作獅子吼,罵「汝愚癡人」、給予「當頭棒喝」,斥退邪魔障毒,還就思想予澄明、還就心頭予清涼,是苦口之良葯、亦是灌頂之醍醐。因此,若以忿怒相即逞兇鬥狠、作勢凌人,獅子吼即罵街吵架、作人身攻擊,那便未免過於淺陋,而不識「無上甚深微妙法」、不解「如來真實意」了。

回頭再看前文所述遭佛陀呵斥的鬘童子與阿難二尊者,前者後來證成了阿羅漢,而後者既是佛之從弟,也是最常隨侍佛陀身側、並於經典結集會中憶誦出幾乎所有佛陀生前所說之法,後來被譽為「多聞第一」的「十大弟子」者。也因此可以這麼說,只要是腦袋犯了渾、言行上出了錯,不管是身邊至親還是得意弟子或是成就非凡之人,佛陀必是當下斥責、糾正謬誤,絕不寬貸、亦毫不留情。

如此看來,釋迦牟尼不愧為智慧圓滿、自在無礙之大「覺者」也。

 

 

 

附註:

《中阿含經‧成就戒經》中佛陀所呵之烏陀夷,梵名 Udāyin,又譯作優陀夷、鄔陀夷,以「日出時生」故而得名,因此意譯為起時、黑光、黑曜、黑上等;另因其膚色極黑,遂又名迦留陀夷,梵語Kālodāyin,即黑烏陀夷、黑優陀夷的意思。按《增一阿含經》卷四十七以及《四分律》卷十四中記載,烏陀夷曾於濛濛細雨之夜間至一孕婦家中乞食,正巧天降落雷,孕婦於電光中看到迎面走來的烏陀夷,赫然以為見到黑鬼,一時驚嚇過度,竟致流產;佛陀聞知此事,於是立下過午不得行乞之戒律。此人雖為尊者,卻以此自滿而恣意妄為,與另五名比丘朋比結黨為「六群比丘」、在佛典中留下了諸多惡行紀錄;據《四分律》所記,至少有二十條以上的戒律是因烏陀夷的行為而制定的。

另按《增壹阿含經‧卷三‧弟子品》載,佛告諸比丘云:「善能勸導,福度人民,所謂優陀夷比丘是」;此優陀夷比丘,依《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二載,其生辰與佛陀同日,卷三中則有烏陀夷見毒蛇欲害菩薩,即拔刀將蛇斬成兩段,卻被蛇所吐毒氣噴中,以致全身變為黑色之故事,所以也被稱作黑烏陀夷。此烏陀夷,一說出身自迦維羅城之婆羅門、一說則為迦維羅城之剎帝利種,是佛在王宮為太子時的學友、侍臣,也曾以辯才阻止佛陀捨家離欲之念,佛陀成道之後,彼即出家為佛弟子,以善導福度人民。在《中阿含經‧卷二十九‧龍象經》中,烏陀夷和佛陀於東河中澡浴,見眾人圍觀波斯匿王龍象渡河,於是便以龍相應頌頌讚佛陀。依上述種種事蹟來看,此處的烏陀夷與前一段所提到的烏陀夷,應當是同名之二人。

從《中阿含經‧卷五十‧加樓烏陀夷經》中描述的佛陀與烏陀夷的對話,更足以證明這一點。

烏陀夷說道,佛陀為使弟子們除去無量惡不善之法、增益無量諸善妙法,於是制立諸多戒律,教令比丘斷絕不善,而其中一條戒律就是斷絕夜間乞食,並提到昔日有一比丘於夜闇微雨、睒睒掣電之際,以非時行入他家乞食,致使彼家婦人誤以為見鬼而受驚流產,結果婦人心生怨恨,用毒語咒罵沙門!烏陀夷對佛言,自己每想起此事「便生歡悅」,因為佛陀立下了戒規,教眾僧從此不再犯那夜乞比丘之錯,所以自己「因此歡悅遍充滿體,正念正智,生喜、止、樂、定」。佛陀聞言歎曰:善哉!善哉!烏陀夷,你現在所悟以及所說,和那個人可大不相同啊;彼時我對那愚癡人說你們要禁斷此一行為,他卻反駁說這不過是件小事、又何必大費周章禁止?可見這個癡人的執縛意念極為牢固,並且有增無減、愈來愈嚴重,既不可斷絕、也不得解脫。

因此,從佛陀的回應之語來看,與佛陀對話的烏陀夷,以及其口中所稱於夜間乞食的烏陀夷,顯然是不同的兩個人。
 


 

2014年7月16日 星期三

《審判為什麼不公正》


這是今年五月一日【新星出版社】出版的中文新書,原名《The Trial : A History from Socrates to O.J.Simpson》,作者是曾在劍橋大學三一學院學習歷史和法律、之後取得哈佛大學法學碩士學位,擁有紐約律師協會會員、倫敦道提街律師事務所成員身分,同時還是一名記者和作家的薩達卡特卡德里(Sadakat Kadri),譯者為楊雄。

各家平面媒體對於此書的評語,這裏選出比較言之有物的如下三條:

★這本書的出現正當其時!卡德里使我們明白司法審判制度經歷了多麼漫長的過程才達到現在的高度,本書向那些企圖破壞這來之不易傳統的人發出了一記警告。——《觀察家》

  ★卡德里用廣闊的歷史鏡頭,向我們展示了過去審判的缺陷如何頑固的出現在當下。——《華盛頓郵報》

  ★這本立意深遠、結構巧妙、充滿機智的書為我們呈現了審判錯誤的警世故事,同時讚揚了那些為了保護無辜者而不知疲倦地戰鬥的人所取得的成就。——《愛爾蘭時報》

接下來的引文為網路書店上的在線試讀內容──

作為起點的案件發生在1983812日。加州曼哈頓島海灘的朱迪‧約翰遜(Judy Johnson)報警說,她兩歲半的兒子屁股疼痛。她懷疑一個幼兒園教師雷‧巴奇(Ray Buckey)可能欺負了他。美國幾十年來一直在對虐待兒童案件進行報導和調查,所以大家對這一起訴非常重視——而且指控越來越嚴重。到19842月的時候,約翰遜告訴警察,不僅二十五歲的教師雞奸她的兒子,而且他的同事們也將剪刀插進男孩的眼睛裡,用訂書機釘他的耳朵、乳頭和舌頭。此外,還發生了更奇怪的事。儘管教師們看起來都是受尊敬的基督教徒和相信科學的人,但他們卻把她兒子帶到一個點滿黑蠟燭的教堂裡。在那裡,巴奇七十多歲的老祖母彈著鋼琴,約翰遜的兒子被強迫把他被割破的手指插入一隻山羊的肛門裡。巴奇的母親佩姬‧麥克馬丁(Peggy McMartin)以一個嬰孩作為祭品,燒了他的腦袋,給約翰遜的兒子飲血。然後約翰遜的兒子被關在密封的棺材裡。

  約翰遜曾因酒精中毒而精神異常,她的兒子沒有任何身體上的傷痕,她的話聽起來也令人難以置信,但是官方並沒有懷疑她,而是一開始就假定她是對的。麥克馬丁幼兒園是由雷‧巴奇的祖母弗吉尼亞‧麥克馬丁(Virginia McMartin)於三十年前建立的。警方進入幼兒園搜查,巴奇本人在1983127日被逮捕。因為缺乏證據,他被迅速釋放。但是警察在一天之後,給所有的兩百個過去和現在的麥克馬丁幼兒園學生的家長寫了信,想獲得進一步的信息。特別是,他們想知道是否有人看到巴奇綁架別人,有沒有人曾被他愛撫、被迫口交,或者被他雞奸過。

  之前,這些家長從未聽說過有學生在幼兒園裡遭到性侵犯,可想而知,這些家長們陷入了怎樣的混亂。警察勸他們聯繫國際兒童協會——這個協會專門致力於兒童創傷工作——說它的負責人基‧麥克法蘭(Kee MacFarlane)將會幫助他們。基‧麥克法蘭儘管致力於保護被侮辱的孩子們,也曾經因此而受到過一些獎勵,但她並不具有專業資格,結果不可避免地讓這起事件在隨後成為一場鬧劇,也是一場悲劇。麥克法蘭支持一種尖端治療理論——這一理論認為,孩子完全不會對虐待撒謊;她還發展了一整套非正規的訪談技巧,包括不協調的衣服、不合常規的語言、帶有逼真性器官的玩偶等。按照警方的指令,她現在開始運用這一方法來搜集證據。正像糾問式法官曾將他們對撒旦陰莖的直覺轉化為與惡魔集會的證據一樣,她和偵查人員僅僅依靠理論和熱情來拼湊案件的真相。

  他們用黑色的玩偶代表教師,白色的玩偶代表其他人,鼓勵孩子們將玩偶放在胸部、陰莖、陰道等可能發生過什麼的地方。他們建議孩子通過毆打代表雷‧巴奇的玩偶,以發洩自己的憤怒。麥克法蘭利用像美洲鱷先生(Mr. Alligator)和小精靈(PacMan)這樣的故事人物,告訴兒童現在可以安全地講出真相——或者如她所說,揭露出他們「令人厭惡的秘密」——因為「所有的媽媽和爸爸」都已經知道他們那些「暗中觸摸的遊戲」了。她補充說,父母們對於那些對她誠實的孩子非常滿意。每一個講出受侮辱的回憶的孩子都獲得稱讚和擁抱。而對於那些沒有給予回答的孩子,她說,儘管國家必須相信他們,但是他們真是太健忘太沒用,她至少對一個孩子說過「笨蛋」。

  儘管在接受麥克法蘭訪談之前,這些孩子都沒提到遭受性虐待的事,但不久許多孩子就改變了說法。當他們擺弄這些玩偶的生殖器時,一些孩子回憶起活躍的性行為,被某個物體插入。在麥克法蘭的熱情鼓勵下,一些孩子補充說,這些騷擾出現在充滿泛光燈、攝影用傘的工作室裡。其他人描述他們教室下面的地道和秘密的暗室,說老師將他們從那兒趕到洗車場、動物園、機艙和熱氣球裡來騷擾。有一個孩子則說,被沖到幼兒園的馬桶裡,在下水道裡被實施一次性侵害,之後才被洗乾淨及時回家。越來越多的孩子開始回憶起與性相關的邪惡儀式。一些人看到雷‧巴奇穿著一件紅袍,其他人則被迫觀看像是馬和倉鼠這樣的生物被宰殺。一個男孩回憶起,巴奇為學生們提供刀子和針管,讓他們在課堂上殺死獸類。教師們還帶著孩子們到當地一個由牧師和修女看管的墓園裡,強迫他們用鎬、鏟和滑車挖掘屍體。到了19843月,麥克法蘭訪問了大約四百個孩子,她的結論像大家預期的一樣可怕。她憂慮地說,除了三十一個孩子以外,其他孩子都被一群邪惡的幼兒園教師實施了性侵害。

  她的一個同事勉強證實了她的這一發現。顧問兒科醫生阿斯特麗德‧赫格爾(Astrid Heger)博士運用最新發明的設備來拍攝一百五十個孩子的生殖器,經過檢測,她發現在五分之四的孩子身上有「符合」遭受試圖雞奸或者雞奸的跡象。這是一個令人印象深刻的比例,儘管世界上其他地方還未曾實施研究,來確定何謂「不符合」遭受試圖雞奸及雞奸的跡象。在三個世紀之後,魔鬼的乳頭被重新發現了。

  調查人員艱苦地尋找其他證據。警長辦公室雇用考古學家來探查學校的地基,看是否有地道和屠殺儀式的跡象,但他們只挖掘出一些龜殼碎片和雞骨頭,隨後的分析結論沒有揭示出屠殺、儀式和其他的痕跡。FBI偵查員仔細閱讀了所有兒童色情書刊,希望發現麥克馬丁的照片,但是,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費工夫。唯一能夠有助於起訴的材料是從巴奇的房子裡搜到的證物——這些證據的價值不大。被扣押的證物包括一些《花花公子》雜誌、一件畢業典禮的禮服(最後被描述為惡魔的袍子)、一隻橡皮鴨子——它之所以被扣押,是因為它表明巴奇「對孩子感興趣」。

  然而,一股駭人的毀滅力量正在運轉,現在單憑這股勢頭就可讓它繼續下去。洛杉磯KABC第七頻道進行了系列報道,整版的報紙廣告展示了一個只剩下一隻眼睛的泰迪熊玩具,這一切都在警告市民,邪惡的麥克馬丁在作惡。檢察官羅伯特‧費里伯森(Robert Philibosian)在積極尋求連任,他在電視上露面,向人們保證他破獲了美國有史以來最大的兒童色情集團。洛杉磯人的回應是,在汽車保險杠上貼上標語「我相信孩子」。雷‧巴奇和其他六位老師,包括他的姐姐、母親和七十九歲的祖母,全部在19843月被指控進行了一百多次性侵犯。這個數目不久就成倍增加了。

  預審聽證程序在8月開始。這種法官主持的聽審會是加州特有的,目的是避免輕率的指控,但是在麥克法蘭案件中,這個程序的作用是有局限性的。在十九個月之後,預審聽證程序結束。這是在加州歷史上最長的一次預審聽證。因為起訴理由不足,檢方撤銷了對五名被告的指控。但是,雷‧巴奇和他的母親需要等待審判。儘管佩姬‧麥克馬丁在一年半的羈押之後最終被獲准保釋,但是她的兒子被拒絕保釋。公開的聽審像往常一樣,只是加劇了旁觀者的熱情,而不是驅散這種熱情。電話民意調查顯示,有四分之三的人認為,五個被釋放的被告人逃避了司法審判。一個家長認為,他們可能逃避不了多久。羅伯特‧柯里(Robert Currie)說:「他們最好還是接受審判,否則,我認為他們活不了多久。」超過百分之九十的被調查者認為,雷‧巴奇和佩姬‧麥克馬丁是有罪的。

  這場審判在1987年開始,持續了兩年半時間。它是美國第一次被電視轉播的審判,也是在加利福尼亞這個充滿法庭鬧劇的州裡所上演的最可悲的審判。在開庭之前,朱迪‧約翰遜死於肝功能衰竭,審判法官認為她的兒子心理失常而不適宜作證,結果這一案件完全依靠麥克法蘭精心挑選的十四個孩子的證言,她認為他們的證言最可能給陪審員留下深刻印象。在這些孩子中,僅有十個小孩最終出庭作證。十一歲的亞瑟回憶說,他看到雷‧巴奇在牧場用棒球棍徒手殺死了一匹馬。另外一個是十三歲的彼力,他看到他的老師用彎刀將一匹小馬切成碎片。彼力也記得,有一次雷‧巴奇在聖克勞斯的主教教堂裡供奉了一隻野兔作為祭品,當時,他被蒙著眼睛、唱著聖歌,被因核輻射而突變的異形人猥褻。

  檢察官雷爾‧魯賓(Lael Rubin)用赫格爾醫生無意義的醫學發現和巴奇住宅的扣押品作為證據來支持自己的主張——包括橡皮鴨子。她還用一個慣犯喬治‧弗里曼(George Freeman)的證言作為根據。喬治‧弗里曼宣誓說,他和巴奇關在一個牢房時,巴奇告訴他自己有屠宰牲畜和儀式化雞奸的傾向。結果發現,弗里曼是在州檢察官的要求之下,被放入巴奇囚室內的。弗里曼在此之前曾告發過六名同監犯人。他有九個成立的重罪罪名,以及一個未決的謀殺指控。在此之前,他還犯過至少三次偽證罪。

  被告們疲倦而憤怒地證明自己的無罪,同時,他們的律師也盡力反駁可能確認的起訴案件的方方面面。有人聲稱巴奇用拳頭毆打馬匹,但該牧場的主人告訴陪審員,在最近三年內,沒有一匹阿拉伯牧馬死亡。聖克勞斯主教教堂的記帳員作證稱,她從未看到過教堂的祭壇上有血跡。教堂的牧師則否認有穿著帶頭巾的長袍的核輻射突變異形人進入教堂。他解釋,大部分時間他都在教堂裡,如果他要離開,都會確定把門鎖好。

  19901月,陪審團裁定,佩姬‧麥克馬丁無罪,她兒子的六十五項指控罪名中除了十三項以外均不成立。至於剩下的十三項指控罪名,陪審團也無法達成一致的意見。大多數陪審員最後解釋說,儘管他們認為一些孩子可能被侵犯,但他們並不確定雷‧巴奇是否應負責任,而且他們發現麥克法蘭的訪問是帶有偏見的。經過美國歷史上最長的審判後,得出的結論是相當公正的。但是,羅伯特‧費里伯森的繼任者洛杉磯檢察官艾拉·賴納(Ira Reiner)正在競選州檢察總長,他的辦公室於是宣佈,將重審本案。第二個陪審團再次陷入僵局,強烈傾向於無罪釋放被告,州檢察官辦公室決定放棄。至此,該訴訟花掉的費用已經超過一千五百萬美元,麥克馬丁家族已經一貧如洗,雷·巴奇被羈押了五年。但是,檢察官辦公室發言人仍然補充說:「這並不意味著巴奇就是無罪的。」

  在麥克馬丁案中,惡魔崇拜和性侵害的這種聯結,其來源很難加以確定。1986年,作為家長的羅伯特‧柯里放言被釋放的五名被告活不了,後來他聲稱發現了其中的關聯。其他人則追溯到1980年的一本暢銷書《米歇爾的回憶》(Michelle Remembers)。該書的作者米歇爾通過治療師(該書的合作作者,作者未來的丈夫)的幫助,回憶自己遭到施魔法者乃至撒旦攻擊的經歷。該書令人回想起海因里希‧克雷默和皮埃爾‧德‧朗克雷的著作,而這暗示了,這個源頭甚至更久遠。但是,無論它的來源是哪裡,它確實牽動了一種普遍性的恐懼。

  在198312月雷·巴奇被捕後的數月中,明尼蘇達州(Minnesota)喬丹(Jordan)地區的警察就把單純的性侵害案件變成了對撒旦崇拜的調查案件,不久,二十四人被指控舉行性侵害的儀式。州總檢察長辦公室最後認為,其中二十三人根本沒有實施犯罪,但是,這次逮捕標誌著這個國家危機的開始。198412月,麥克法蘭警告國會委員會說,美國正面臨「難以想像的以兒童為對象的犯罪網絡」。19855月,美國廣播公司(ABC)在收視率很高的《20/20》節目中,展示麥克馬丁「恐怖的性房子」。來自俄亥俄州托萊多(Toledo)地區的警察官員,則滿懷希望地在夏至日挖掘一個垃圾場,據說那裡埋葬著許多死去的孩童,但結果是徒勞的。由社工、原教旨主義者、搜查邪教的警察組成的非正式聯盟,開始在全美國宣傳反撒旦的福音。198812月,帕特里夏‧普林(Patricia Pulling——她特別關注角色扮演遊戲「龍與地下城」(Dungeonsand Dragons——估計美國有三萬撒旦崇拜者,其中有許多為社會高層人士,而在六個月前她曾估計這類人約有三十萬。有趣的是,這兩個數字與16世紀法國亨利‧博蓋推測的法國巫師數量,恰好是同樣的。

  兒童談到怪獸和巫師時,不能排除他們曾經遭受性侵害的可能,甚至可以拿來證明性侵害現象。儘管官方調查顯示,在一些案例中,罪犯利用神秘的儀式來嚇唬兒童,使他們不敢講出真相,但是,沒有人發現直接與神秘對象相關的性侵害證據。儘管許多人在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早期被指控吃人,進行儀式性屠殺,但是,在對抗式審判之後,這些都未曾構成定罪的基礎。

  在這類案件中,有一個人認罪,但他聲言確有惡魔性侵害的供述簡直是要多無力有多無力。1988年,華盛頓州的警官、新教原教旨主義者保羅‧英格拉姆斯(Paul Ingrams)被他的兩個女兒指控實施性侵犯。他不久承認了犯罪——還自願承認了其他幾起。在牧師的說教鼓勵之下,他開始回憶起身穿長袍的魔鬼信徒及動物獻祭的景象。他的女兒補充說,在一場殺嬰的儀式中,她們被強暴,身體被按在地上,被山羊的陰莖插入。英格拉姆斯最後撤回認罪答辯,他說他對那些罪行並不是真的有印象,只是由於擔心撒旦已將相關記憶從他的大腦中抹去,所以才承認了。而他女兒對性侵犯的記憶,只不過是一位很有魅力的信仰治療師告訴她們的。對兩個人的身體檢查沒有顯示相關的傷害,對一個所謂的魔鬼墓地的挖掘,也僅僅發現一塊麋鹿的骨頭。儘管許多熟悉這個案件的人——包括一名作為檢方證人的異教專家——都認為英格拉姆斯和他的起訴者們在幻想,但上訴法院不允許他撤回認罪答辯。英格拉姆斯在服刑十四年之後於20034月才被假釋。

  任何認為20世紀80年代的魔鬼恐慌是美國獨有現象的人,都是錯誤的。1989年,起訴巫術的風潮同樣席捲了英國。當傳聞四起,保護兒童的研討會越來越多時,類似的案件也在其他英語語系國家出現過。每個地方關於魔法的指控,都和對雷‧巴奇的指控一樣沒有得到證實。在互聯網上的搜索顯示,即使到現今,也不只是美國的檢察官和上訴法官擔心邪惡性侵害者會降臨到地球上。只有刑事司法程序提供的脆弱的保護措施在捍衛著疆界,將這種恐懼限制在一定範圍內。

  每個人都知道獵巫行動是「非理性的」,但是,從這種非理性中得到的教訓,卻常常會產生爭議。1953年,亞瑟‧米勒的《煉獄》在百老匯上演後引起的反應就是一個典型的例證。初次公演恰逢美國人對共產主義滲透的擔心逐步升級,這種恐慌是被約瑟夫‧麥卡錫參議員和反美行動委員會所挑起的。人們立即意識到,米勒是拿17世紀的故事來類比20世紀。一些批評家抱怨這種比較徒有其表,但他們同時也指出,塞勒姆的術士並不存在,美國的共產黨員卻是的確存在著的。

  就這種反對意見並不僅是針對米勒的自由主義政治立場進行的投機取巧式的攻擊而言,它瞄錯了對象。早期獵巫行動的關鍵本質,不在於他們把焦點集中於並不存在的邪惡上。它們的瘋狂行為以及致命性之所以出現,是緣於它們所施加的懲罰完全是靠恐慌的力量來推動的。個人被傳喚出庭來解釋他們無法預防的重大事件,是因為他們好像是導致這些事件發生的人。證據的欠缺,成為強化調查而不是放棄調查的原因。

  這種觀念並不是特別針對巫術的,在冷戰的頭幾年,就好像20世紀80年代一樣,這種想法又復蘇了。那些迫切想要指控共產主義者和惡魔性侵害者的人,認為他們正在對付真正的犯罪,而且他們是出於最無懈可擊的動機——或者是基於對祖國的熱愛或者是出於對孩子們的保護——但是,他們正直的動機無法抑制非理性,反而讓非理性的因素增加了。對現代起訴程序本質上的理性抱有信心,反而讓人對刑事司法的另一個側面熟視無睹。這個側面與對象的真實和確鑿的事實沒有關聯:不是無罪推定,而是定罪的可能性刺激了刑事審判——而懲罰的欲望,隱藏在每個起訴的核心。

  一場審判不是一部偵探小說。審判裡只有一個嫌疑犯——對證明被告有罪的期待,在情感強度上通常遠大於堅持他(她)可能無罪的正式主張。某種意義上,看到無罪裁決被做出是讓人高興的,但是,看到有罪的人受到處罰往往更讓人感到興奮。在任何備受矚目的案件中,人們都可以看到或者感受到這一說法的證據。對於麥克馬丁的指控,大眾的普遍反應典型地說明了這一慣例。在人們歇斯底里的情緒中,《洛杉磯時報》19857月的民意調查顯示,擔心有罪的被告不用接受審判的人數,是擔心無罪者承受審判危險的人數的三倍。

  人類發自內心的懲罰欲望究竟緣何而生,目前還不清楚。一位心理分析學者可能會認為,人類雖然壓制違法者,但在潛意識裡是認同違法者的欲望的;那些關注案件審判的人並不關心被告人與自己的不同點,而較為關心如何懲罰那些自己與被告人令人恐懼的相似之處。這在直覺上聽來好像是合理的,但很明顯,抑制偏見是起訴活動在歷史上的功能之一。起訴經常像一場祈雨舞蹈一樣,它們僅僅運用聲音和動作驅散懷疑。在接下來的章節中,你會更加清楚,某些儀式是在缺乏犧牲者的情形下落幕的。

這場美國司法史上最為昂貴與冗長的一場訴訟案,後來被HBO改編成自製電影、於1995年播出,片名《Indictment: The McMartin Trial》、中譯作《無盡的控訴》,由詹姆斯‧伍德斯(James Woods)飾演代表麥克馬丁家族的辯方律師,片長135分鐘。


 
 
 
 
關於《無盡的控訴》,蔡兆誠律師所著《法律電影院》(【五南圖書出版股份有限公司】)書中也談到了這部電影,以下摘錄部分內容作為補充以及延伸閱讀資料:

巴奇家庭的成員,在看守所被辱罵、傷害,連獄卒、其他囚犯都不齒他們的犯行。替他們辯護的律師(詹姆斯‧伍德飾)開庭時被法警羞辱、被群眾打倒在地、吐口水。巴奇家庭多年辛苦經營的幼稚園被人多次縱火,只留殘垣片瓦,律師前往查看時,還被人開槍掃射。

這樣一個表面上「一面倒」的鉅案,卻一點一滴露出破綻:

沒有醫生可以證明,任何一個「被害兒童」的身體有受到性侵犯的癥狀。

檢方傳訊的「被害兒童」,沒有一個能提供可靠的證言。

有的說被告帶他們去教堂殺動物獻祭;有的說被告帶他們去便利商店玩性遊戲;有的說現場有狼人,種種奇想,不一而足。

好像只有在檢方的誘導詢問下,他們才能說出稍微合理一點的故事。可是,當辯方也用同樣的誘導詢問技巧時,這些兒童又承認,他們只是順著大人要的答案回答。

最好笑的是,其中一名兒童在照片指認時,指認演員羅禮士和一名檢察官是侵害他們的壞蛋,似乎只因為他們倆人長了滿臉大鬍子,看起來像壞人。

號稱兒童受虐專家的琪‧麥佛倫,後來被發現既不是心理醫師,也沒有任何專業執照,唯一相關的專業訓練是大學時念的是社會工作,其專家資格根本就有問題。

她找了一個打工的女孩幫忙她攝影,因為人手不足,乾脆傳授她「治療技巧」,兩人聯手「泡製」了這個轟動全美的案子。

兩個人用幾個布偶,和一台攝影機,對小孩大施「治療」。只要小孩否認有性侵害,她們就說,其他人都說有,你一定搞錯了,一步步威脅、誘導,到最後,所有小孩都順著她們的話說有。而這些過程,卻從她們自己所錄的錄影帶上看得一清二楚。

媒體也發現琪‧麥佛倫和首先報導本案的電視記者有染,她自己也因本案聲名大噪,電視節目上不完。她的動機,以及和本案的利害關係,並不尋常。

……………

最後是當初檢舉本案的婦女。

後來發現,她酗酒多年,神智可能早就不正常,小男孩也私下向檢方說,對他下手的是與媽媽離婚多時的生父。檢方一開始就搞錯偵辦的方向了,為了掩飾,檢方竟然對此秘而不宣。

……………

「小孩不會撒這種謊!不會亂說自己被性侵害!」這是檢方的信念,也是成千上萬相信本案有罪的美國人下結論的基本前提。

「三到六歲的小孩,正處於發展想像力的階段,這個階段的兒童可以很容易被威脅、誘導,而說出大人想要的證言。」這是兒童心理學研究的結論。就是這個簡單的道理,創造了美國有史以來最引人注目的兒童性侵害案件。說起來不可思議,卻是本案的最大教訓。

這個階段的兒童,記憶能力如何?認知能力如何?他們能分辨什麼是他們真正認知、記憶所得?什麼又是大人所希望他們相信和回答的呢?

簡單地說,多少三歲到六歲的小孩真的相信有聖誕老人,只因大人希望他們相信,他們還認為自己拿過聖誕老人所送過的聖誕禮物呢?

然則,兒童的證言完全不可採信了?如果真有兒童性侵害怎麼辦?

問題在於,有沒有辦法判斷兒童的證言是否真實?用什麼方法?這些方法的可靠性又如何?

這些問題,對國內法界人士可能尚屬新鮮,卻是本案之後,美國法學(尤其是證據法)與心理學最熱門的問題之一。

幾年前,台中地區曾發生駭人聽聞的女童強姦案,歹徒甚至把女童的腸子都拉出來。可是,一審宣判,法官卻判被告無罪,不採信女童的指認,引起軒然大波。從上述兒童證言可信度受到的質疑來看,法官的判決有其道理。

本案媒體的大幅報導,使整個案子高度政治化。民眾情緒被煽動起來,已不再問證據何在,反而形成空前的政治壓力,要求政治、司法體系立刻採行動。於是,無罪推定不再適用,檢方明知證據不足也只有順應民意起訴。

更過分的,該案檢方可能涉及收買證人、隱瞞有利被告的證據等重大違法、違反職業倫理行為的行為。

台灣也不讓美國專美於前。重大刑案發生時,國內媒體的表現比起美國同業,毫不遜色,美國人把媒體稱為「傷口上的蒼蠅」!我國的媒體也被批評為弱智、灑狗血!

正如《審判為什麼不公正》一書中所揭示的,人們對於有罪被告逃過審判的擔心遠遠過對無罪者承受審判危險的憂慮,於是,出於自身對於變態乃至血腥殘忍的犯罪者的無知及其恐懼,自然而然也就會流於情緒化的要求對被告處以最嚴厲的制裁,就如同不知什麼時候自己身邊也會突然冒出個「鄭捷」一般,由是自心底油然生出對「鄭捷們」除之而後快的報復心理。

鄭捷的捷運持刀砍人,是現行犯,現場不但有多名目擊者,且還有多支監視器錄像畫面為證據;但是,其他的刑案情形都是如此嗎?不,當然不是,且絕大多數都不是如此。鄭捷案是極為罕見的案例,因為鄭捷只想以此求死,他根本不在乎目擊者以及錄影存證;然而世上的絕大多數犯罪者,不僅犯案行跡隱蔽,甚至還會湮滅證據,不留下任何蛛絲馬跡、以防讓人抓住治罪的小辮子,因此,大多數刑案在法庭的審理過程,是檢辯雙方抽絲剝繭般的證供大鬥法,有時控方與辯方兩造所提供的資訊量之大,連陪審團或在場旁聽者都無法消化得了,僅靠媒體報導獲知訊息的閱聽大眾又怎能對案件有全面或深入的瞭解?更何況,閱聽大眾是「置身事外」之人,又有多少人有耐心去廣羅資料、探索和思索爭議訟案的始末原委與真相核心?

既然所知甚少,這些「置身事外」的大眾又是如何生出如此情緒化的「正義感」,對於那些不論是尚在審判中或者是已定罪的被告施以無情的撻伐、甚至暴力?這樣的心態,難道不是將自己提升至與上帝齊等的高度,以為自己的認知與行為便是毫無疑議的正確?

難道一個人犯了錯,其他人便有權力對其鋪天蓋地式的言語辱罵、吐唾沫,甚至暴力相向、噴漆砸車、放火燒人房子?這樣的行為,和犯罪者又有什麼兩樣?更何況如果那人是無辜的呢??人們該警惕的是,所謂「正義的一方」,有時反倒會成為可惡、野蠻、最該被打倒的一方。

是以在麥克馬丁家庭一案中,我們看到了與畏怖於罪犯行為完全截然相反的另一種「恐懼」──即司法體系竟是如此輕易且草率地將人羅織入罪,連幼稚園教師這種常理上最不可能和犯罪畫上等號的職業身分,竟都能被憑空出現的荒誕不經、可笑至極的證詞給一狀告上法院,纏訟並失去自由多年,不僅賠光了至少三代人辛苦經營而積累下的家產,即使司法最後對他們不了了之,但他們也仍從此身敗名裂、承受永無止境的社會壓力。幼稚園的教師尚且有如此無妄之災,又有誰能保證自己不會倖免於外?

記得電影《The Shawshank Redemption(台譯:刺激一九九五)》中,主人公因遭控殺害妻子及其姘夫而定刑入獄,多年後真相大白、原來真凶另有他人,可是知道內幕的囚犯被典獄長設計殺死,主人公安迪也被關入禁閉室長達兩個月,安迪出禁後同好友瑞德聊到此事,他對於自己的無辜被害入獄、如此嘲解道:「Bad luck, I guess. It floats around. It's got to land on somebody. It was my turn, that's all.」是啊,飄浮在空中的噩運,不知哪天,它便莫明其妙的落在你身上了。

美國小羅斯福總統(Franklin D. Roosevelt)於1941年時發表演說道:「人人皆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聯合國後來在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中又再次重申了此一精神,這句話在歷史長河上迴盪了七十餘年,如今看來,依舊只是句空話。